預包裝食品須“披戴”條碼 相關管理辦法已施行
預包裝食品須“披戴”條碼 相關管理辦法已施行
作者: 編輯:本站 發布時間:2013-03-08 09:47:54 點擊數:10377
預包裝食品須“披戴”條碼 相關管理辦法已施行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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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包裝食品須“披戴”條碼
3月1日開始,《江西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》施行。《辦法》提出,六大類預包裝產品生產者應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,并在其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使用商品條碼。
這六大類產品包括:食品(含食品添加劑、保健食品)、飲料、酒、卷煙;藥品、醫療器械;紡織制成品、紡織服裝、針織品及其制品;陶瓷制品、日用化學品、兒童玩具;家用電器、電線電纜、汽車(含摩托車)零部件及配件;農藥、化肥、種子。這六大類產品都與公民身體健康、生命財產安全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。
六大類預包裝產品的生產者,如未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的,應當自《辦法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,即明年3月1日前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,并在其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使用商品代碼。否則,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改正;逾期不改的,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。(特約記者吳躍強)